卢建 律师 / 律所主任
专业领域 / 破产清算业务、刑事辩护以及民商事纠

卢建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现担任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民盟沈阳市委法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沈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2009年6月1日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于2018年5月被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和平区代表处、沈阳市和平区律师同业联盟共同评为和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于2018年7月荣获辽宁省律师协会(2016-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于2020年11月25日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的2020年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大会上,当选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于2021年4月荣获沈阳市和平区优秀律师称号;于2021年12月21日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副会长;于2022年12月荣获沈阳市优秀律师称号。

卢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严谨自律,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诚信待人,诚信办案。在执业期间办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强制清算案件,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破产清算业务、刑事辩护以及民商事纠纷,包括公司商事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及重整、房地产纠纷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

卢建律师曾服务过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中旅(鞍山)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君盾置业有限公司、沈阳新联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新汇置业有限公司、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沈勘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欧忆智能网络有限公司、沈阳百花电器集团销售公司、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沈阳朝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创胜网络有限公司、沈阳比兹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众多著名企业和一大批中小企业。

卢建律师作为律所主任,并担任破产清算案件、破产重整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负责人。在办理破产案件时,卢建律师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依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7年至今,卢建律师作为管理人负责人,已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破产重整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共计32件,已办结案件18件。其中包括破产清算案件24件,破产重整案件2件,强制清算案件6件,涉及到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停产20余年的“僵尸企业”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例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法院指定后,在卢建律师的带领下,在清算过程中,积极与债权人债务人沟通,追缴债务人资产,安抚债权人及职工情绪,努力化解多方矛盾与纠纷,妥善安置职工,仅用1年半的时间即顺利完成破产清算工作。

因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较多复杂情况并未作出详细规定,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无法全部解决,因此卢建律师带领团队,在遇到棘手问题时,通过查找案例、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多年律师工作经验,攻克各种难题,努力推进破产案件进展,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人民法院及债务人、债权人的普遍认可。

卢建律师代理诉讼案件,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努力做到面对当事人耐心、细心、负责,面对媒体不回避更不张扬,面对案情从容认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显示出一名优秀律师的气度和修养,令当事人满意,让业界人士满意,更让社会满意,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卢建律师在自身业务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忘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每年都承办若干法律援助案件,积极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余年的执业生涯,历练了卢建律师坚毅的品质、公正的人格,培养了他敏捷的思维,积累了渊博的法律知识及律师执业经验。卢建律师戒骄戒躁,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在自己钟爱的事业中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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