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12月,始终以“客户第一”为宗旨,以“求真、务实、优质、高效”为办案目标,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严肃认真。周到热情的负责精神赢得了国内外广大客户的信赖。

    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一号楼3308,交通便利,办公环境舒适,管理机制健全,业务沟通便捷,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连续、准确的服务。

    在二十余年的法律服务中,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于200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律师实习基地”;2005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AAA诚信律师事务所”;2006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十佳律师事务所”;2021年被和平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可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始终以“客户第一”为宗旨,以“求真、务实、优质、高效”为办案目标,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并以高素质法律人才储备为事业基础,严格教育律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打造出一支敬业、团结、精干的律师队伍,以严肃认真、周到热情的负责精神赢得了国内外广大客户的信赖。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持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坚持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不断诠释“公平、正义”的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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