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证号:12101200710215313,吉林大学 法学院法律硕士
自从2007年成为专职律师执业至今,承办了各类案件,具有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擅长金融不良资产清欠、公司法务、保险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纪文龙律师有良好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实务处理经验,工作勤勉,讲求效率,注重再学习,对所有经手的案件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曾经或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顾问单位:
金融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盛京银行(原沈阳市商业银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企业:沈阳万合胶业有限公司、沈阳第四橡胶(厂)有限公司、沈阳沈亚钢铁有限公司、辽宁宝闽钢铁有限公司、沈阳鑫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沈阳白云穗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辽宁龙士达钢结构有限公司、辽宁龙士达重型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沈阳龙腾压型钢板有限公司、沈阳中达彩钢有限公司、辽宁奉集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沈阳优雅广告策划公司、沈阳壹玖零伍文化创意园有限公司、沈阳中晨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办的较大或有影响的案件主要有:沈阳某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沈阳某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权转让纠纷及执行一案、沈阳某实验室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与高管李某拖欠工资双倍工资赔偿一案、沈阳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沈阳某电缆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项、沈阳某矿冶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纠纷一案,沈阳某大型装饰公司与焦作某著名宾馆工程款纠纷案、沈阳某大型装饰公司与哈尔滨某大型中心工程款纠纷案、沈阳某大型装饰公司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沈阳某高管年度奖金第一案及多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多年的办案经验使纪文龙律师在公司内部事务处理、债券管理、赵武清收、侵权等领域有独到见解。